近日,从香港文汇报和有关媒体获悉,三名内地大学生利用虚假身份证明,在港顶替他人参加托福考试被香港法院判处监禁10个月。
2月25日,三名内地大学生利用虚假身份文件,在港顶替他人参加托福考试被监考者在核对身份时发现。上述三个学生均为在某地在校大学生,三人于本月早些时候来港,在25日举行的一场托福考试中,利用贴有自己相片的假护照顶替他人考试。
根据《刑事罪行条例》(第200章),任何人制造虚假文书,或知道或相信其为虚假文书而使用,意图诱使另一人接受该文书,即属违法,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,可处监禁14年。负责托福考试的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(ETS)25日晚发声明指,中心的考试质检办公室在开考前确认企图代考人士的身份,并与当局紧密合作,成功协助逮捕上述三人,但因当局正处理事件,现阶段未能作进一步评论。中心还表示,该次事件属罕见个案,会继续以严谨态度看待考试保安,确保考试公平。